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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通報

事故通報

明志科技大學意外(災害)事故通報說明

 

類別

災害類型

事故狀況

通報方式

通報人員

備註

工安事件

火災或爆炸

動用消防車

(特級事故)

1.簡訊通報10分鐘內)

2.OA通報1小時內;非上班日:

須於事故後上班第一日上午0800時前通報)

3.填寫緊急處理概況表(1小時內;非上班日:

須於事故後上班第一日上午0800時前陳校長核簽)(附件一)

4.陳報災害事故調查表(14天內完成)(附件二)

上班時間:事故單位經辦或單位主管指派非上班時間:警衛同仁及值班教官通報(簡訊、OA、緊急處理概況表;災害事故調查表於14天內由事故單位經辦或單位主管指派)

1.簡訊通報說明詳如環安室網頁環安室網頁→事故通報→簡訊通報

2.OA通報說明詳如環安室網頁(環安室網頁→事故通報→OA通報

自行滅火,無災害擴大情形(一級事故)

1.E-mail通知校長、主秘、五長及環安室,由校長指示簡訊通報(1小時內)(附件三)

2.陳報災害事故調查表(14天內完成)

職業災害

1.發生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受傷

2.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特級事故)

1.簡訊通報

2.OA通報

3.填寫緊急處理概況表

4.陳報災害事故調查表

瓦斯外洩

經第三人通知警衛室、教官室或環安室

1.E-mail通知校長、主秘、五長及環安室

2.陳報災害事故調查表

環保事件

重油、有機溶劑、化學藥品污染或其他污染

污染擴散至校外(特級事故)

1.簡訊通報

2.OA通報

3.填寫緊急處理概況表

污染未擴散至校外,但經第三人通知警衛室、教官室或環安室

1.E-mail通知校長、主秘、五長及環安室

2.陳報災害事故調查表

輻射射源遺失

確定輻射射源遺失(特級事故)

1.簡訊通報

2.OA通報

3.填寫緊急處理概況表

其他

工安環保相關事件

意外事故或環境污染情形

不嚴重,但經媒體報導後

(特級事故)

1.簡訊通報

2.OA通報

3.填寫緊急處理概況表

※天然災害:警衛室接獲災損訊息後,應立即彙整校區災損情形,並於通報時效內以通訊軟體(Line)通報學校主管及「總管理處安衛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