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簡訊通報系統
即時簡訊通報系統
為於災害事故發生時,能於最短時間內控制災情,故建置本簡訊通報系統,以透過手機簡訊即時通報主管,避免災情擴大。相關「異常事故即時簡訊通報系統」登入網址及操作手冊如下。
登入方式:採用Remote(遠端連線)登入ERP(Notes系統)
登入遠端連線→點選上方桌面選單→點選Windows10連結 →點選簡訊發送→執行java→輸入個人帳號密碼登入→點選安衛環管理→點選重大異常事故簡訊通報作業→點選簡訊發送操作螢幕→點選作業部門變更→於環境安全室前方的E點一下並按ENTER後點選上方離開→填寫通報內容→點選顯示組合訊息及發送對象→點選確認傳送。
明志科技大學意外事故即時簡訊發送設定 | |||
項目 |
異常說明 |
群組設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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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發送設定 |
三級意外事故 |
發生一般異常且未造成工安、環保或火災等事故(虛驚事件)。 |
1、組長、系、中心(主任)、所長 |
2、環安衛室(主任)、技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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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意外事故 |
1、發生火災自行撲滅。 |
1、組長、系、中心(主任)、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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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環安衛室(主任)、技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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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秘、五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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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意外事故 |
1、發生火災自行撲滅,但事故造成儀器、 設備等之故障或損壞。 2、發生工安、環保事故影響範圍僅於校區內。 3、發生人員二人受傷等職災事故。 |
1、組長、系、中心(主任)、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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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環安衛室(主任)、技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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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秘、五長、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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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級意外事故 |
1、發生火災需外界支援。 2、發生工安、環保事故影響範圍波及校區外。 3、發生人員一人以上受傷且需住院治療,三人以上受傷或死亡等重大職災事故。 4. 事故經媒體披露者。 |
1、組長、系、中心(主任)、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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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環安衛室(主任)、技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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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秘、五長、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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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