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請購與管理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請購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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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大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請購流程 |
請有使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藥品)需求的同仁,請至Notes系統填寫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藥品)同意申請單
如果有申請問題可詢問系上技士或環安室 陳先生(分機2053)

| 明志科大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
一、毒化物運作應落實紀錄(至教育部化學品管理與申報系統網站填報運作量)與上鎖管制,並依安全資料表(SDS) 備妥所需防護用品與設備。
二、教育機構毒化物每三個月(1、4、7、10)申報乙次,請勿於每季季末最後3日(工作日)安排出貨,避免申報異常。
教育部化學品管理與申報系統網站(連結點選)
教育部化學品管理與申報系統操作手冊(連結點選)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表單下載專區)
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 (點選下載)
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 (點選下載)
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廢棄聲明書(點選下載)
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前往環境部網頁)
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前往環境部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