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修正發布「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5-01
一、環境部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本次修正重點如下,其餘詳如附件。
1、全氟己烷磺酸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管制濃度為全濃度。
2、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烷磺酸鋰鹽、全氟辛烷磺醯氟及全氟辛酸管制濃度由0.01%修正為全濃度。
3、備註2修正毒性化學物質之認定以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中文名稱、英文名稱及分子式綜合判斷;備註8物質或混合物所含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其濃度符合所列閾值規定,且非屬故意添加者,不受毒管法管制。
二、公告事項第1項附表一:147種全氟己烷磺酸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之英文名稱、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及結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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