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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連假期間校園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1-19

春節連假期間校園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一、春節連假期間,請各部門、實驗(習)場所加強門禁管制及人員安全維護管理,並注意下列事項。

1.休假前,拔除場所內電器、機械儀器等設備之電源,關閉氣體鋼瓶開闢。人員離開後禁止相關試驗研究或機械、儀器設備持續運轉進行。

2.檢查所屬空間大門、窗戶應確實上鎖,內部使用水源、瓦斯、電器設備確實將開關及電源關閉、插座(延長線)拔除,避免短路走火。

3.實驗室加強毒化物及關注化學物質上鎖管理,確認緊急防災應變器材有無短缺,避免突發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4.最後離開的人員,必須確實檢查所有化學用品是否擺放正確位置、所有電器、氣體鋼瓶、實驗設備之開關、水龍頭、及門窗等是否確關閉。

二、實驗室一般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1.選用延長線時,應選擇具有自動過載跳脫裝置及有接地端並經電工安全檢驗合格之延長線,切勿過載及延長線再接延長線使用;近水潮濕處之電氣設備應有漏電裝置。

2.實驗進行中,對於防火、防爆、防水、防地震都須有相當的考慮,並在門上明顯位置告示緊急狀況之簡易處理流程、緊急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3.未經允許不可擅自進入或取用他人實驗室之器材及設備等物品,各實驗室應確實進出人員管理及建立借用登記簿。

4.儀器應妥為保管定期維護,並隨附使用說明書、預約登記簿及使用登記簿等;儀器設備等如有故障,應立即報告實驗場所負責人處理,維修好後才能繼續使用。

5.從事任何實驗前,應確實做好安全評估,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使用儀器前,務必詳細研讀使用說明書,不會使用時,請勿自行動手,以免發生意外。應依標準作業流程(SOP)操作。

6.操作危險機械設備前應確認其所有安全防護措施正常,並防止捲夾切割及被撞等傷害。

7.烘箱、蒸餾器等加熱設備附近嚴禁放置易燃物及易爆炸化學藥品,操作時需有人在現場,避免過熱或超時加熱,造成危險。應避免單獨於實驗室從事實驗。

8.在實驗室內,應穿著實驗衣及安全鞋,必要時須配戴防護手套、安全眼鏡及防護口罩。

9.實驗室成員均須會操作滅火器,並確知各項緊急應變設備(如緊急沖淋器、急救箱、個人防護具及逃生口等)之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

10.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吃喝食物、喧鬧、嬉戲或進行無關的實驗,冷藏化學藥品之冰箱不得放置食品、飲料。

11.氣體鋼瓶應直立並以鐵鍊等固定不使動搖,防止地震及碰撞倒下,其壓力錶也應明顯標示出最高使用壓力位置。

12.具危險性之實驗或實習,應在正常辦公時間內進行,如需要在非辦公時間進行,則須先經指導教授或實驗場所負責人同意,操作時需有人在現場。

三、化學藥品注意事項:

1.化學藥品及氣體鋼瓶應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張貼危害圖式及內容,應注意不相容性並分類貯存。

2.使用化學藥品場所,應於現場明顯處備置:

 (1)化學藥品清單 (2)安全資料表(SDS) (3)緊急應變(含洩漏處理)設備。

 並於實驗前詳細閱讀有關藥品之安全資料表。

3.實驗室廢液、空瓶、廢棄物應依環保法令相關規定標示清楚並分類存放,不得任意傾倒、堆放。

4.從事會產生毒性、腐蝕性蒸氣之作業時,應在排氣櫃內進行。危險性或異味實驗時,實驗在進行中需於門外張貼警示標示,並請張貼緊急處理聯絡人。

5.使用排氣櫃前須先將抽風裝置打開,等三分鐘後再進行作業,使用中之玻璃拉門高度,應低於人員操作時之口鼻呼吸帶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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