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修正發布「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5-22
環境部修正發布「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第1項附表1、第2項附表4,業經該部於114年5月13日以環部化字第1148107690號公告修正
本次修正重點: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4條、第26條第2項、第27條第2項、第35條第1項、第36條第1項、第37條第1項、第38條第1項、第39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及第44條第4項修正「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
(一)增列N'-第三丁基-N-環丙基-6-(甲基硫基)-1,3,5-三氮 -2,4-二胺(環丁烴)為關注化學物質,並訂定其管制濃度及運作方法
(二)運作關注化學物質者,應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完成相關事項。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