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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辦理「110年第2次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甄選考試」,歡迎符合資格之校友或學生參加。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4-23

一、甄選職務: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

二、錄取人數:3名。

三、工作地點: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3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報名方式:請詳閱簡章或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

六、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如簡章附表),或大專畢業且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2年或具有與本署業務相關之證照,且檢附證明文件者。

(二)通過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考試,且檢附證明文件者。

(三)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四)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七、甄選方式:

(一)分為筆試及面試,筆試科目為申論,筆試成績通過者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面試。

(二)筆試時間訂於110年5月16日(星期日),面試時間原則於110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筆試及面試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應試資格,不另通知改期,報名前請自行斟酌行程。

八、本職務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間薪資為新臺幣3萬4,916元)。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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