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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Q&A

 
Q1
環安室位置在哪裡? 
A1
薄膜二館2樓(薄膜中心後棟2樓,南泰路3號)
 
 
Q2:
實驗室廢液要運送進學校廢液暫存場,要如何申請?
A2
請參考環安室網頁/環境保護/廢液處理/廢液暫存進場申/點選連結(網址http://system.mcut.edu.tw/lab/),即可進入校園廢棄物管理系統申請。
 
 
Q3
實驗室化學廢液如何分類?
A3
簡述如下,詳環安室網頁/環境保護/廢液處理/實驗廢液分類方式。
1.無機廢液:含砷及其化合物、鹼性、酸性、非有害性金屬混合等。
2.有機廢液: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
 
 
Q4
如果實驗室想要購買毒性化學物質(藥品),要如何提出申請?
A4
屬環保署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藥品),運作人應先確認使用種類、數量及使用濃度,並備妥相關防護具與SDS文件後,至學校Notes毒性化學物質系統填寫請購同意書,經校長簽核同意後,始得向藥品商購買。申請流程可至環安室網頁/環境保護/毒化物請購流程參考。
 
Q5:
新進人員體格檢查可到那些醫院檢查?
A5:
至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系統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查詢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之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方可完成新進人員一般體格檢查。
 
 
Q6:
新進人員法規規定體檢項目有哪些?
A6:
檢查項目如下:
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
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Q7:
新進人員一般健康體格檢查注意事項?
A7:
1、至合格醫療院所實施體格檢查。
2、檢查當天請穿著舒適寬鬆衣服,需空腹至少8 小時,檢查前一天請勿劇烈運動以免影響檢驗結果。
3、已配戴眼鏡者,檢查當天請務必攜帶,以便測量矯正後視力。
4、胸部X光檢查:請穿著無鈕釦、無金屬配件之上衣,如有懷孕檢查前請先告知醫護人員。
5、尿液檢查:尿液檢體請截取中段尿,如遇生理期,檢查前請告知檢驗人員。
 
 
Q8:
為什麼學校應對在職教職員施行一般健康檢查?
A8:
因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0條規定,在職勞工應施行一般健康檢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之特殊健康檢查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違反第20條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檢查紀錄雇主應予保存,並負擔健康檢查費用。
 
 
Q9:
學校辦理的教職員健康檢查,多久檢查乙次?
A9:
本校目前依總管理處規定,健康檢查換算週期如下:
1.30歲以下,每5年檢查乙次。
2.30-45歲,每3年檢查乙次。
3.45-65歲,每2年檢查乙次。
4.65歲以上,每1年檢查乙次。
 
 
Q10:
如果我的健檢報告異常,我該如何處理? 
A10:
1. 遵照健檢報告內之醫師建議,自費至醫療院所掛相關科別做進一步的檢查。
2. 參加學校舉辦之健檢說明會或與學校臨場醫師服務面談(臨場醫師到校時間可詢問環安室護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