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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績優環境教育人員表揚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07-23
一、環境教育法施行後,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積極落實環境教育工作,奠立學生環境知識、態度與技能等基本素養,為獎勵並表揚投入環境教育推動傑出人員,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計畫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參加組別及條件:分為教育行政機關組(含現職輔導小組(團)召集人及成員)、大專院校組、中學組(含高級中等學校及國中)、國小組(含附設幼兒園)等4組,報名參選人應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其中國小組及中學組須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並分為行政類及教學類認證人員。
(二)收件期程:自108年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31日(星期四)止。
(三)審查方式:
1、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依參選人書面資料,檢核參選人資格及其資料完整性,經審查通過後進行委員審查。
2、委員審查:由本部邀集專家學者籌組審查小組,召開會議辦理審查作業。
(四)獎項額度分配原則:卓越獎各組合計6名,優等獎各組合計25名。
三、請於收件期限內,寄送報名文件一式2份至環資國際有限公司(10843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90號7樓),封面註明「108年教育部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績優環境教育人員表揚計畫」,以寄達時間為準,非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計畫內容亦可至本部「綠色學校夥伴網絡平臺」(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最新消息下載。倘有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環資國際有限公司詹小姐02-66309988分機113或施小姐02-2910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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